商务部表示,欧方在没有任何实际证据的情况下,首次将中国划定为所谓“高风险国家”,并以此为由禁止对使用中国逆变器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,这是对中国的污名化行为,且对中国产品构成不公平、歧视性待遇。中方拒绝接受,并坚决反对。(商务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