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:对经认定的数字化车间(生产线)和智能工厂,按项目合同金额给予10%的一次性补助,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0万元

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黑龙江省支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》。《措施》提出,支持智能机器人企业提升生产能力。鼓励智能机器人企业运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创新技术改造升级。对符合企业技术改造政策要求的,予以省级财政资金奖励支持。对经认定的数字化车间(生产线)和智能工厂,按项目合同金额(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)给予10%的一次性补助,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0万元。对符合条件的改造升级、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,在争取国家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时予以支持。(新浪财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