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奈科技:公司诉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 诉讼金额2.25亿元

天奈科技公告,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起诉王昭云、王佳锐、王建民、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内蒙古长信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长信科源新材料有限公司。公司认为上述被告涉嫌侵犯原告的技术秘密并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规定。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742.4万元并承担惩罚性赔偿人民币1.87亿元,合计人民币2.25亿元,以及承担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0万元,本案案件受理费、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六被告共同承担。